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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外省参保人:
  为方便广大群众,简化参保人跨省就医报销手续,我市已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如您已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到我市选定的东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医院医疗住院时,可持社会保障卡进行身份识别并完成联网现场结算报销。
为保障您能在我市定点医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请及时到您的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备案登记手续。在我市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及社保现场结算报销时,请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并配合定点医院做好社会保障卡身份识别等工作。
如您需咨询医疗保险备案登记相关问题,请联系您参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

 

  注意事项
  1、只有持有全国统一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以下简称社保卡,见图1-29)的参保人才可在跨省平台系统办理社保结算。社保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卡正面显示有发卡地、发卡银行、芯片及参保人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等基本信息,背面印有国微和蓝色底纹图案。持有其他医疗保险卡的均不可在跨省平台办理社保结算。


  2、目前跨省平台只有医疗住院业务系统,暂无门诊、工伤、生育业务系统。当医院前台只要在系统中能查询到参保人个人信息,即可在系统为其办理住院登记和现场结算。如跨省平台系统无法办理住院登记、医疗结算的,定点医院应指引参保人咨询参保经办机构,回参保地做备案登记或为参保人提供相关资料交给参保人,指引参保人可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核实处理。
  3、工作人员在系统办理住院登记和结算业务时,应仔细核对参保人就诊信息及诊疗情况,正确录入系统。
  4、对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定点医院均按本业务管理规程做好参保人身份确认、社保住院登记、住院就医管理、出院结算或中途结算工作。
  5、定点医疗机构可在“医院前台->医院前台业务综合查询功能->跨省异地就医_就诊信息查询(就医地)”界面查询本院的异地人院的就诊信息;在“医院前台->医院前台业务综合查询功能->跨省异地就医_结算信息查询(就医地)”界面查询本院的异地人员结算信息;在“医院前台->医院前台业务综合查询功能->跨省就医人员备案信息查询(就医地)”点击“提取跨省就医人员备案信息”按扭后,可查询选择本院的跨省异地人员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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